星期日, 11月 09, 2008

 

1109 開悟的方法

請在照片上按下即可看到大張照片























開悟的方法       (981124早餐)



古代教學,世法、佛法大致相同,都採取啟發式的理念,著重學生的悟性。佛家教學是幫助學生開悟,儒、道的教學亦是如此,不提倡記問之學,跟現代教學理念確實不同。現代教學著重背誦,及廣泛的涉獵,以期具有豐富的常識,這是屬於記問之學。古人著重背誦,目的是在修定,不是以記憶為主,而是藉由背誦打斷妄想、分別,恢復清淨心,這是開啟悟門的最佳方法。眾生因悟門堵塞,而不能開悟,若將分別、執著去除,智慧就能現前,所謂是「茅塞頓開」。



由此可知,分別執著愈嚴重,愈不能開悟;分別執著淡薄,比較容易開悟,這是世法與佛法教學,都崇尚「一門深入」的道理。在某一個階段,不論學程長短,只許學一門課程,任何一門課程都要講求悟處,在這一門裡悟入,就是成功的教學。反之,沒有領悟,沒有開悟,教學就算失敗。因此,教學確實著重在智慧與德行,初學人德行第一,智慧其次。一個有智慧而沒有德行之人,容易造大惡,貽害社會,所以德行第一。有德行也有智慧,所造作的是大福,能利益社會、利益眾生。



儒家教學以孔老夫子為標準,孔老夫子教學四科,第一是德行,第二是言語,第三是政事(技術能力),第四是文學。當德行、技能已經養成,還有餘力才能學文學藝術,提高精神生活。這個順序非常合理,佛家教學亦不例外,也是先斷煩惱,後學法門;斷煩惱就是德行,學法門就是政事。雖在運用方式上可以變化,但原理原則永遠不變,在現代稱之為教育哲學。



現代社會與過去可說是完全不同。古代教學理念與生活原則,若能適應現今時代,並與之融合,眾生就能真正得到福祉。這也是有心人士,在佛法講是具有大慈悲心的菩薩,要設法指導一切眾生的。所以,菩薩必須通達世出世間一切法,才能作為天人師,才有能力指導社會,教化眾生。這種能力就是真實智慧與善巧方便。真實智慧是體,善巧方便是運用,若沒有真實智慧,就無法運用得善巧方便。



舉例來說,古代社會講求平和,現代社會鼓勵競爭,這兩者表面上是完全衝突,應如何融合?在理上講,融合是決定可能的,因兩者是同一法性。大乘經上講,盡虛空遍法界是同一個理體,連地獄法界與佛法界都能融合,何況其餘?因此,理上如是,事上當然可行。我們在事相上遭遇到困難,原因在分別、執著。尤其是嚴重的我執,念念為「我的利益」,人人都執著「我的利益」,這是病根之所在,造成彼此不能相容,也造成無量無邊的罪業。倘若「我」是事實,還情有可原;殊不知「我」只是一個虛假、抽象的概念而已。



法相宗的基本課程是《百法明門論》,這部論典的水平很高,是大乘法的入門,說明宇宙人生的真相。這部論典屬於宗經論,即解釋世尊所說的宗旨,實際上就是解釋佛講的一句話。佛說:「一切法無我」,《百法明門論》依此句話為宗旨,將一切法歸納成百法,百法就是「一切法」。「無我」,說出「人無我」、「法無我」,能在這當中開悟,我執、法執就放下了,就能超凡入聖。凡夫執著「有我」、「有法」,佛菩薩覺悟「無我」、「無法」,所以佛菩薩於十法界依正莊嚴,能理事無礙、事事無礙,圓融自在。



而眾生執著有我、有法,就永遠不能解脫,永遠生死輪迴,苦不堪言。此事實真相,迷惑之人不曉得,唯有覺悟之人明瞭。即使學習佛法、研究佛法,還執著我、法,還自讚毀他。這都是因為有我執,不知諸法平等,諸法空寂,諸法緣生,才有這種行為。凡是緣生之法,都沒有自體、沒有自性,「當體即空,了不可得」。相有體無,事有理無,所以相是幻相,事如夢幻泡影,這些都是事實真相。



真相明白之後,心就定了,心就清淨了;此時的感受、享受,佛法稱為「正受」,正就是正常。世人的享受不正常,有「苦樂憂喜捨」;佛法的正受,沒有「苦樂憂喜捨」。諸佛菩薩應化在世間,雖有「苦樂憂喜捨」,那是示現、表演,是遊戲神通,不是真的。凡夫是真有苦樂憂喜捨,不是演戲,所以造業。真正覺悟之人,就與諸佛菩薩一樣,遊戲神通,自在無礙。



學佛要肩負續佛慧命、弘法利生的使命,要想擔負起這個使命,一定要悟入。悟入方法無他,放下妄想、分別、執著而已。在日常生活處事待人接物之中,放下我執。《金剛經》上講的「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」,只要能放下一條,就全放下了。這四相有連帶關係,一個有,四個都有;一個放下,就全放下了。然後斷一切惡、修一切善,就是真實功德,這是諸佛菩薩所讚揚的。我們必須要知道,四相具足,是修學佛法嚴重的障礙。



你發慈悲心要救度一切眾生,要救眾生先要度自己,自己不能得度,就沒有能力度眾生。所以,自己修學以及將來幫助眾生要靠自己,諸佛菩薩雖然慈悲,也幫不上忙。諸佛菩薩能幫助我們的,只是教導,將事實真相為我們說出,提供方法給我們做參考,但是契入境界一定是自己的事。希望大家要認真努力。






請到上一頁
1108 知道她是誰?


回到首頁

Comments: 張貼留言



<< Home

This page is powered by Blogger. Isn't yours?